拆 除 违 法 建 筑 法 律 文 书 统 一 样 式 ( 草 稿 ) 目 录 一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二、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三、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 四、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五、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六、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告 七、代为拆除决定书 八、领取保管物品通知书 九、清理建筑垃圾通知书 十、文书送达通告 十一 、暂扣物品决定书 十二、延长暂扣物品期限决定书 十三、解除暂扣物品决定书 十四、查封决定书( 附查封执行记录、清单) 十五、延长查封期限决定书 十 六 、解决查封决定书(附清单) 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 拆 违 实 施 部 门 名 称 )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责 拆 告 字 第 号 : 经 查 , 你 ( 单 位 ) 在 ( 违 法 建 筑 地 址 ) 擅 自 搭 建 建 筑 物 、构筑 物 的行为, 违 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和《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本机关拟作出责令限期拆 除违 法 建 筑 决定。 如你 ( 单 位 ) 对上述告 知内容有异议, 根据《上海市拆 除违 法 建筑 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可以于 年 月 日 时前到 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拆 违 实 施 部 门 印章) 年 月 日 ( 本文书为二联。一联存卷, 一联交当事人。) 备注:陈述、申辩的期限一般为 1 至 3 天。 二、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 拆 违 实 施 部 门 名 称 )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责 拆 决 字 第 号 当 事 人 :( 个 人 姓 名 或 单 位 名 称 )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 经 查 , 你 ( 单 位 ) 在 ( 违 法 建 筑 地 址 ) 擅 自 搭 建 建筑 物 、构筑 物 的行为, 违 反了《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 依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和《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 , 本机关责 令你 ( 单 位 ) 于 年 月 日 时前自 行拆 除上述违 法 建 筑 。 逾期不拆 除的, 本机关将依法 报请市/ 区( 县) 人 民政府强制拆 除。 如你 ( 单 位 ) 不服本决 定 , 可以在 接到本决 定 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 向 或 者 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