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 页/共1 5 页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说明 一、现场基本条件及要求: 1、 施工用水:位置见附图。 2、 施工用电:电源点位置见附图,乙方装表使用,双方共同按月计量结算。 3、 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施工生活临建用地布置见附图,中标人可在该范围内布置施工生产、生活临建设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平面布置图应报招标人工程部批准后实施。竣工时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 4、施工道路:厂前区范围内的主干道(正式道路)及进厂道路由招标人负责另行委托施工,所有施工道路由中标人负责铺设、维护,并满足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标准要求。中标人的载重运输车辆在进厂专用道路及厂内正式道路上行驶时,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车速和路线行驶,且不得造成污染。 5、测量控制点:招标人提供厂内一级测量控制点,中标单位进场后即交付点位及测量成果,中标人据 此 布设厂前区二 级控制网 点作 为 施工依 据 ,并应认 真保 护。 6、 建筑、生活垃 圾 的堆 放 及处 理:承 包 人应遵 守 国 家 和地方环 保 法 律 、法规,文明施工并注 意保 护周 边 环 境 ,不得发 生重大环 境 污染事 故 。及时清理工程和生活垃 圾 ,所有生活污水必须经 污水处 理装置达 标排 放 ,施工生产污水排 放 应设沉 淀 池 沉 淀 达 标后排 入 雨 水系 统 ; 施工产生的固 体 无机 建筑垃 圾 可作 为 建筑物0m 以 下 回 填 用料,最 大粒 径 应符 合 回 填 土 技术要求,且应埋 深 至 场平设计标高-0.5m 以 下 ,以 满足绿 化 要求; 生活垃 圾 的处 理应满足现场文明施工及环 保 要求,及时送 至 环 保 部门 指 定地点(投 标方在踏 勘 时应做 好 调 研 ),严 禁 乱 堆 乱 放 ,不得就 地掩 埋 或 随意堆 弃 。 7、混 凝 土 原材 料除应符 合 规范相 关 要求外 ,尚 应满足有效 保 证 混 凝 土 色 彩基本均 匀 一致 的要求: 7.1、水泥 、外 加 剂 、粉 煤 灰 等 原材 料应采 用同一厂家 、品 牌 ,并保 证 连 续供应条件,不得随意更 换 ; 第2 页/共1 5 页 7.2、严格控制砂、石材料质量,砂、石料应采用同一货源,现场应设置足够大的储料场地。 8、本工程由招标人指定第三方试验室,中标人按山东省相应规定承担实验检验费用。 二、技术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