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法律常识核心考点内容 1、选举制度 选举形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 1. 乡级、县级人大代表由选区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2. 地市级、省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的人大间接选举; 3. 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 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全国人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每届任期 5 年。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涉及整个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法律和其他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权。 (4)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5)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 (6)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包括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常委会每届任期 5 年,其中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其他组成人员不受此限。 2.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立法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2)法律解释权。 (3)监督权。 (4)重大事项决定权。 (5)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3、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地方只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不包括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由年满 40 周岁,由在特区通常居住连续满 20 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5 年,可以连任一次。 公安招警考试公安系统基础知识【备考指南】 在不同省份、不同警种的招警考试中,笔试的科目和分值会略有不同,但计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