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与降水措施施工方案大全 排水措施 场地排水 场地开挖常会遇到地下水和地表滞水大量渗入,造成场地浸水,破坏边坡稳定,影响施工进行,因此必须做好现场场地的排水、截水、 疏水、排洪等工作,并尽可能减少雨季施工工作量,一般方法是: 1、在现场周围地段应修设临时或永久性排水沟、防洪沟或挡水堤,山坡地段应在坡顶或坡脚设环形防洪沟或截水沟,以拦截附近的雨水、潜水排入施工区域内。 2、现场内外原有自然排水系统尽可能保留或适当加以整修、疏水,改造或根据需要增设少量排水沟,以利排泄现场积水、雨水和地表滞水。 3、在有条件时,尽可能利用正式工程排水系统为施工服务,先修建正式工程主干排水设施和管网,以方便排除地面滞水和基坑井点抽出的地下水。 4、现场道路应在两侧设排水沟,支道应在两侧设小排水沟,沟底坡度一般为 2%~8%,保持场地排水和道路畅通。 5、基坑开挖应在地表流水的上游一侧设排水沟、散水沟或截水挡土堤,将 地表滞水截住 ; 在低 洼 地段挖基坑时,可利用挖出之 土沿 四 周或迎 水一侧,二 侧筑 0.5~0.8m 高 的土堤截水。 6、大面积的表水,可采 取 在施工范 围区段内挖排水沟,工程范 围内再设纵横排水支沟,将水流疏干,再在低洼地段设集水、排水设施,将水排走。 7、在可能滑坡的地段,应在该地段外设置多道环形截水沟,以拦截附近的地表水,修设和疏通坡脚的原排水沟,疏导地表水,处理好该区域内的生活和工程用水,阻止渗入该地段。 8、湿陷性黄土地区,现场应设有临时或永久性的排洪防水设施,以防基坑受水浸泡,造成地基下陷。施工用水、废水应设有临时排水管道;贮水构筑物、灰池、防洪沟、排水沟等应有防止漏水措施,并与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一般在非自重搅拌站设置离建筑物应不小于 12m,在自重湿陷怀黄土地区不小于 20m;搅拌站设置离建筑物应不小于 10m。距建筑物的四周,对非重湿陷性黄土地区在15m 以内,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区在25m 以内不应设有集水井。材料设备的堆放,不得阻碍雨水排泄。需要浇水的建筑材料,宜堆放在距基坑外 5m 以外,并严防水流入基坑内。 基坑槽(沟)排水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或有地面滞水的地段开挖基坑槽(或沟,下同),常会遇到地下水问题。由于地下水的存在,非但土方开挖困难 ,费 工费 时,边 坡易 于塌 方,而 且 会导致 地基被 水浸泡,扰 动 地基土,造成工程竣 工后 建筑物的不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