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群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法律法律规范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监管,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即日起在我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集中整治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等法律法律规范和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进展的一系列文件和措施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地有关部门责任,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反响强烈的问题,不断促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法律法律规范、健康、有序进展。 二、集中整治范围 (一)集中整治对象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对中小学生的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培训。 (二)集中整治内容 1.对证照、收费、老师资格、疫情防控、授课内容、社会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应该公开但未公开的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行整改。 2.对发现聘用在职老师任教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老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老师资格,开除老师队伍。 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5.社会组织机构办学,必须经民政局审批其相应资质,在其具备法人资格后,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办学许可证。 三、集中整治步骤和时间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24 年1 月 10 日前完成。紧紧围绕集中整治任务,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2024 年 1 月 20日前完成。通过走访、培训机构申报等途径,对属地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24 年 2 月 10 日前完成。针对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