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基本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法律法律规范、规程和法规;能独立完成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解决本专业一般的技术问题
在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能撰写本人所完成项目的工作总结和技术论文;能运用计算机猎取信息和进行学术沟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建筑结构、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专业科研、勘测、设计、施工、检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或从事专业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精品文档,word 文档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 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 2 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 3 年以上
(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 3 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 1、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
2、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4 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技术员资格后,根据《江苏省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