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淮南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24]89 号)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该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24]206 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仅包含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尚未包含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特别要求的安全措施费用。 第四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一,并由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此费率定期测定并公布。 第五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总报价中应单列,根据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相应费率直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加投标竞价。 依法不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根据工程合同价和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相应费率直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第五条确定后,建设单位填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确认单”(详见附件二),应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市招标办复核进行确认。 未包含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特别要求的安全措施费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其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存入银行专户。其存入证明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确认单”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存入银行专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淮南市建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