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卫生监督制度 县初级中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环境卫生监督制度 县初级中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染,提高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环境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健康进展,巩固校园创卫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校园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由政教处牵头负责。 2、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小组由学校行政值周、值周老师、各班生活委员和宿管老师组成; 由行政值周组织领导,由宿管老师、值周老师、各班生活委员为专职检查员。 3、检查小组每周集体检查二次、个人检查五次; 专职检查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每日通报一次. 二、检查要求与评分标准(附后) 三、卫生检查的具体操作办法 1、集体检查时间由行政值周决定,并提前一小时通知爱值周老师和值周班级学生或各班生活委员。检查人员(值周老师)巡视检查后,及时填写好记录表。值周老师负责收集、整理和通报。 2、日常巡查由政教处人员、班主任、宿管员和值周老师负责。政教处成员办公室区域清洁检查; 班主任负责户外环境、班级负责的公共区域(公共区域含厕所)和教室卫生检查; 宿管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检查。值周老师负责收集、整理并记录。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每日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对卫生未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 2、值周老师在公示栏对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3、每周统计一次检查得分结果,对排名前二位班级的授予“文明班级”。 附表:《**县**初级中学校卫生检查标准和评分细则》 **县**初级中学校 卫生检查标准和评分细则 学校卫生工作是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展示师生形象和素养的重要窗口。为营造文明、进取、和谐的校园氛围,创设干净、高雅、宁静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品位,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为了使学校清洁卫生检查工作法律法律规范化、内容透明化,特制定本制度,并在今后的检查工作中执行。 一、检查标准 按《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检查、评分、评比,基本做到“十无”。即室内地面无泥土,墙壁窗户无灰尘污迹,校内无纸屑,无烟蒂,无瓜果皮核,无乱倒垃圾和污水,无乱写乱画,无残花败草,无乱放交通工具,无老师家庭和社会群众堆放的杂物。 具体标准如下: (一)教室卫生 1、地面清洁,无泥土、杂物、痰迹、污迹。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讲台桌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教具摆放有序,黑板不乱涂画。 3、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