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采取措施整改,并做好台帐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负责人及整改的期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并做好台帐记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止开放整改,严禁其它人员接近
治安消防巡查制度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并在记录表上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对外开放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万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治安消防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做好台帐工作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4、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