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Gl314500-1993 的修订版。除r 按(;RATI.} 1999 的规定对标准格式作厂相应修改 外,新版作1 如下主要修改: 'T',新编呀了“废物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和“废物管理的从本原则”两章.强调T 可持续发展、废物最少 化、优化管理和设1/:废物管理设施必须“三同时”的原则,其中也包含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出版的i 放射性 废物怜理的原则》ill-F 号安全丛书中的主要内容;增加了“废物的特性鉴定”、“气态和液态废物的排 放”、铀·‘、针伴生矿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退役和环境整治”四章;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几个基本步骤 重新组织改写 r“废物的预处理”、“废物的处理”、“废物的整备”和“废物的处置”各章,并根据近年来废 物管理方面的发展,补充了“免管废物的管理”、“废物的贮存”和“废物的运输”三章的内容:删去“低于低 放废物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两章;对“引用标准”和“定义”作一r 相应的修改 本标准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 员 会 辐 射防 护 分 技术委 员 会 提 出。 本标准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 员 会 辐 射防 护 分 技术委 员 会 归 口 本标准起 草 单 位 :中核清 原环境技术工 程 公 司 。 本标准主要起 草 人 :孙 东 辉 、陈 式、糕 凤 官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产 生、收 集 、预处理、处理、整备、运输、贮存、处置与 排放等 各个阶 段 以 及 退役和环境整治等 有 关 活 动 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 用于核燃 料 循 环各环节 和核技术应用与 铀、针伴生矿开 发利 用所 产 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 理。其他 实 践 所 产 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 可参 照执 行 2 引用标准 F 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792-19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703-1988 辐射防护规定 GB9132-1988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 GB9133-1995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GB11806-1989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13600-1992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岩洞处置规定 GB16933--1997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放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