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检查制度 教务处 2006-10-29 17:04 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的备课质量,特制定教案检查制度如下: 一、教案书写及上交要求: 1(每个学科的教案必须附有详尽的教学计划
2(教师备课必须与教学计划同步
3(每个教案应包括教学时间、教学课题、教学要求、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过程及作业布置
4(对新任教的学科,必须备新教案
5(用过一次的教案,在第二次使用时,可在原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最好用不同颜色的笔),并且应写上相应的教学时间,如无补充修改者,教案质量考核作降级处理,但在第三次使用时,必须重新进行整理、抄写
6(对教龄在 5 年以下(包括 5 年)的新教师,教案必须上交,5 年以上的教师教案允许不上交
但 5 年教龄以上教师如果第一次上新教材,原则上初级教师教案每学期上交两次,中级教师教案每学期上交一次
高级教师教案可不上交
二、教案检查方式: 1(教务处将不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
2(期中、期末定期检查
3(随机听课的教案检查
4(诊断性听课的教案检查
三、教案等级评定方法: 1(A 等教案: 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等
教案书写规范,每个教案均有教学时间、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等环节齐全,新教师需备详案
第二次使用的教案,但已作较大篇幅的修改
教学进度符合教学计划
2(B 等教案: 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差10%以内
教案书写不够规范,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等环节欠缺较多
教案中的教学时间及内容与教学计划不相符
多次重复使用的教案或第二次使用未作修改的教案
有从网上下载,又不作修改,脱离学情的教案
高级教师不上交的教案
3(C 等教案 教案数与实际上课数相差30%以内
教案书写很不规范,几乎无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等环节
教案中的教学时间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