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神权法思想对中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之比拟论文关键词:神权法 法律思想 神权法影响 论文摘要:神权法作为早前法律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人类文明的早期,对东方和西方的法律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东西方法律思想却在后来逐渐分道扬镳
形成了中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
神权法对中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之比拟运用了比拟的思路和方法
从神权法的定义,各自开展趋势和造成影响方面深刻分析和比拟了中西方法律的异同
同时,还探寻了中西方法律制度不同的根源
一、什么是神权法律思想 一般指利用宗教迷信统治的阶级,为了取得人民的拥护,把他们的权利说成是神所授予的,把表达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所授予的法律
由宗教领袖直接掌握神权,实行神权政治的国家或地区,神权法就是教会法[①]
二.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思想 在中国从来没有出现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的教会或教权
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是附属于奴隶制王权和封建王权的
目的在于使王权和皇权神化
它最早盛行于夏,商,西周奴隶制时期
〔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 首先,中国神权法的始于夏代
禹传子,家天下
为了稳定和威慑民心,为了让父子相传的即位制度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
夏代开始鼓吹“君受命于天〞
当时以国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竭力的宣传他们秉承“皇天〞之命来统治人民,这种君权神授的思想,有利于使他们的统治合法化,并给予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
同时战争也看成替天行道
夏初继承了原始社会的审判传统,带有很浓厚的宗教色彩
〔二〕商代的神权法思想 中国的神权法在殷商代进入顶峰
殷商的奴隶主以迷信鬼神著称于世
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随着殷王权利的加强,还出现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上帝
所有国家大事,甚至是否用刑,都必须占卜鬼神来做决定
中国的甲骨文,主要就是殷王及其文官向上帝,祈祷占卜的卜文
如“贞〔卜问〕:王闻不惟辟,贞:王闻惟辟〞;“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