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一、共性责任清单(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1
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1
结合县情特点,制定符合本本单位(部门)特点的“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部署,根据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及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制定各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及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单位(部门)普法1
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