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老农保基础信息统计方案 为确保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顺当连接、平稳并轨,切实保障老农保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扎实做好老农保参保人员的核查清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状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核查对象与内容 〔一〕核查对象 于 1993 至 1999 年间在市社保局办理老农保的农夫、村干部、代课老师、合同干部、乡企干部、义务兵。 〔二〕核查内容 1、参保登记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等信息,进行逐一核清登记,反馈到村〔社区〕补充相关信息、补齐相关资料。 2、参保登记人员的个人缴费信息。参保个人的缴费时间、缴费档次、缴费金额,要一一查实核对,并要有财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为根据。 3、领取人的个人待遇发放信息。依据州局供应的待遇计算表,比照个人参保档案的基础信息,重新核算清理个人待遇月发标准,有误的重新核算。若参保人参加老农保时,参保档案已对待遇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市社保局将根据规定发放待遇,并对个人发放养老第 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金进行多退少补。 4、退保、转保人员信息清理。依据退保、转保人员档案资料、凭证〔业务、财务〕核对无误后,办理退保转保业务。 二、工作支配准时限要求 〔一〕部署启动〔2024 年 4 月 5 日前〕。 市社保局召开全市老农保基础信息核查工作部署会议和部门协调会议,并进行镇、村两级经办人员培训。社保局依据本局把握的老农保基础信息填写《参加老农保基础信息状况表》〔附件 1〕和《老农保参保状况表》〔附件 2〕,并将表格〔纸质及电子版〕下发到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市人社局要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就此次信息核查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对核查过程中消逝的政策问题进行解答,并对各项参保、退保及转保业务予以审批。 〔二〕入户信息核查〔2024 年 4 月 6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详细组织实施并指导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各村核查人员务必逐户逐人核查,确认《老农保参保状况表》〔附件 2〕中相关信息,要求参保人签字确认,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对基础信息有异议的,经社保局重新核实后,第 3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由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重新下发《老农保参保状况表》进行确认。 〔三〕信息录入、提交及其它〔2024 年 5 月 1 日—2024 年 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