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某中医医院精、麻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处方评价要求 1、本规范适用于与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2、处方包括精一、精二、麻醉药品处方; 3、医务科、门诊部、药学部共同完成对全院处方书写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 2 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精一、精二、麻醉药品处方颜色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精一、麻醉药品必须为专用的红色处方
7、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 日常用量
9、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 1 日常用量
特殊情况患者需要的注射剂量,小于药品最小规格标示的剂量,其多余部分应在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