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资金管理 第二节 坏帐损失管理 第三节 内部审计管理 第四节 离任离职审计制度 第五节 费用支出和预提费用规定 第六节 财务报销规定 第七节 付款管理办法 第一节 资金管理 一、股份公司财务对紧密层成员(指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筹措和调配使用,股份公司财务将按企业收汇考核指标和注册资本确定授信额度
二、各公司授信额度由定额内借款、定额外借款、出口押汇、进口开证等组成
定额内借款按出口收汇考核基数每美元配 1
2元,进口付汇每美元配 2
4元周转 4次,年末按实际收汇、付汇实绩清算;出口押汇额度按出口收汇考核基数每美元配0
15美元,周转 4次与各公司股本金按 8
20汇率折美元之和;进口开证每美元配 0
3美元周转 4次与各公司股本金按 8
20汇率折美元之和
各公司最高授信额度由定额内借款额与押汇额度之和,超授信额度贷款时以经营责任人个人财产作担保办理借款
三、各生产企业定额内借款:按年初销售计划每元配 0
2人民币周转 4次计算,年末按销售收入实绩清算,最高借款额度按股本金额大小封顶或以法人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个人财产担保办理借款
四、各公司每天将超 10万元资金及时存入股份公司财务帐户作为各公司存款,股份公司财务将定期对各帐户进行抽查和公布结果
五、借款和存款的结息计算为每季第三个月的 19日和借款到期日
六、股份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款、向外单位借款和向职工集资,若违反本规定将处以 3万元以上的罚款
七、各企业不得对外出借资金
确因业务需要对外出借资金的,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后,需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股份公司统一出借,并按股份公司财务规定的有关借款手续办理
第二节 坏帐损失管理 一、坏帐损失内容 1、应收外汇帐款逾期 1年以上或经追债机构催讨后无希望收回
2、应收帐款逾期 2年以上或经法律机构催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