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Q/LZLJ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标 准 Q/LZLJ -M17001— 2011 标准化体系自我评价准则 (报批稿) 2011 - 09 - 25 发布 2011 - 10 - 01 实施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LZLJ -M17001—2011 I 前 言 本标准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提出
本标准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归口
本标准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王明、刘强、余锋、杜娟、税丕容
本标准于2011年9月25日首次发布,2011年10月1日实施
Q/LZLJ -M17001—2011 1 标准化体系自我评价准则 1 范围 本准则规定了标准化体系评价的责任人、职责、程序及评审改进过程
本准则适用于本企业对标准体系自我评价过程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LZLJ-M11007-2011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Q/LZLJ-M11008-2011 记录控制程序 GB/T 19273-2003 企业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 3 职责 3
1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2 质量部负责标准体系自我评价的策划,提出评价组组长和组员的名单,组建评价专家组,并跟踪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持续改进企业标准体系
3 评价组组长负责具体的自我评价过程,提交自我评价报告
4 受评价部门负责人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协助评价,负责相关不合格项的确认和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5 质量部负责保存自我评价记录
4 工作程序 4
1 评价专家组 管理者代表在本企业内有经过培训、有能力的人员中聘任,并任命评价专家组组长,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