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后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量化成本控制目标,把工程实施成本控制在合同价之内,有效监督工程收支,实现预期利润,进一步规范工程部标后预算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部成本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部—项目—作业层及工程部—项目相分离管理模式下的成本目标控制
第三:有关术语的定义及其计算方法:为了达到对现行标后预算中的有关名词术语理解的唯一性,现对有关名词术语界定如下
1、预计总收入=中标后重计核算以工程数量×清单单价(+税金)+100章费用; 2、项目预算总成本=劳务作业层+管理层成本; 3、项目预算总上缴费用=预计总收入-项目预算总成本; 4、平均上缴费用率=项目预测总上缴费用/预计总收入
该指标不低于 5 %
第二章 标后预算管理组织机构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标后预算评审小组职责:标后预算小组预算最终审定的权利机构,成员由工程部经理、主管领导、经营科及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其职责如下: 1、根据工程部项目的管理要求,最终审定标后预算成本核算目标; 2、督促、检查标后预算的执行情况; 3、以成本目标控制为中心,加强各项基础工作管理,收集各种费用定额信息,进行分析测算,逐步完善内部目标定额和价格体系,使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深入
第五条 经营科职责:是工程部标后预算的业务主管部门
其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标后预算相关制度和办法; 2、负责编制工程部所属项目的标后预算,确定项目成本目标; 3、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对标后预算的各项费用进行分解和经济活动分析; 4、建立地区、项目的标后预算数据库;收集、积累定额基础资料,补充、完善相关费用定额; 第六条 开发科职责: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组织合同交底,以便组织标后预算的编制和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物资装备部职责: 1、负责在项目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提供拟配备的机械设备规格型号、租赁单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