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及人员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能,主要职能是审议决定校本课程开发工程,形成校本课程开发方案
同时负责课程教材建立、教师培训、教学指导、监控与评价,承当校本课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审核组工作职能,负责在现有根底上,完善已有成熟课程设计,开发新课程
知识与技能的指导
3、课程研发小组工作职能,负责在现有根底上,完善已有成熟课程设计,开发新课程,以及根据学校的整体安排做好校本课程实施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建立相关制度,确保校本课程实施 1、审议制度 ①学校全体教师均有权参加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骨干教师及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
在学校进展发动与培训后,可以自主申报
②教师在承受专门培训的根底上,将《教学设计》和《课程纲要》等相关资料上交学校校本课程领导小组会审
学校校本课程领导小组在进展全面、综合分析和评审后,决定开发科目及实施的人员
2、管理、监控、督导制度 ①建立方案、总结交流制
凡承当校本课程的教师在教学处及教研组的指导下,针对自己所开发的校本课程实际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期 方案,组织集 体交流、互 相借 鉴 ; 学期 末 教师进展全面总结
②教诲 处每 学期 要安排专题 督导,监控、指导教师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详 细 工作情 况 ,做出科学的评价
开课情 况 将在评选 优 秀 教研组与备 课组时做重 要参考
③ 每 学 期 必 检 查 工 程 有 教 学 方 案 、 教 案 、 课 堂 教 学 、 评 价 成 绩 、 学生 满 意 率 等
教 师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课 程 表 上 课 , 按 照 教 学 常 规 进 展 教学
3、 鼓 励 制 度 ① 有 校 本 课 程 教 师 的 工 作 考 核 纳 入 到 日 常 考 核 与 期 未 考 核 之 中
②有 关 校 本 课 程 的 相 关 资 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