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做法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建设“1233”机制为了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9年我县制定了《建宁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1233”试点机制》,在全县“省级试点村”采取试点推进,对小型涉农工程建设项目(小于50万)简化程序,探索招标改革,试点采取业主采购材料、雇工的方式加快进度、节省投资进行建设2020年,对该机制进行完善提升,在全县范围全面推广
主要做法:“1”是开好整治工作的一次工作会议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实施方案必须包括实施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时间等
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发放征求意见表,只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继续开展实施
“2”是成立整治工作两个领导小组
为了做好项目的前期、过程和验收工作,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成立以下两个领导小组:(1)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挂包村乡(镇)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工作队队长、乡(镇)财政所负责人、村建站负责人、村书记、主任、理事会成员等,主要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工匠遴选小组和材料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包括村干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等三人以上组成,具体负责比选整治工作农村工匠队伍和工程建设材料询价采购工作
(2)整治项目质量监督小组
乡(镇)村建站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村干部、村民代表或者理事会成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施工质量、材料把关,施工工艺、工程计量、投资进度的监督工作
“3”是做实整治工程三项公开工作
(1)材料询价采购公开
询价采购小组必须由三人以上组成,询价确定的材料单价、数量、型号、数量必须实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
(2)现场工程计量公开
质量监督小组在施工过程中对农村工匠完成的工程量或工时必须实时计量,并定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
(3)整治项目财务公开
工程项目决算、购置材料、支付工资等都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