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养护资金保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所辖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及上级部门桥梁养护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 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四条 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规定
桥梁管养单位应对辖区内所有桥梁建立“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将有关信息输入数据库,建立永久性档案,并及时更新
桥梁经常性检查 (1)经常检查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
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 类 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
经常检查过程中应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登记所检查的项目和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和养护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更新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数据
(2)经常性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如下: A 外观是否整洁,有无杂物堆积,杂草蔓生
构件表面的涂装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老化变色、开裂、起皮、剥落、锈迹
B 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有无裂痕、局部坑槽、积水、沉陷、波浪、碎边;砼桥面是否有剥离 、渗漏
钢筋是否露筋、锈蚀,缝料是否老化、损坏,桥头有无跳车
C 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
D 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
E 人行 道 、缘 石 、栏 杆 、扶 手 、防 撞 护栏 和引 道 护栏 有无撞 坏、断 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