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 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行政许可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1.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1.5 本资质认定条件是资质认定部门开展技术评审时的依据。 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检验检测机构有特殊要求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制定相应行业资质认定补充条件,与本条件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引用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27020 《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 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基于本准则的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GB/T 27000、 GB/T 27020、 GB/T 27025、 GB 19489、 ISO15189 给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准则。 4 通用要求 4.1 公正性和独立性 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最高管理者对公正性的承诺。检验检测活动应公正地实施。并应持续不断地识别其公正性的风险。如果检验检测机构识别出公正性的某类风险,则机构应能够证明其如何消除或将此类风险降至最低。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其检验检测活动的公正性负责,且不应允许来自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影响其公正性。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