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办公室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办公室主任的直接组织下,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 2、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联防协作,充分发挥军警密切配合和联合扑救的主力军作用。 4、掌握森林火情动态,组织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主动采取应急措施。 5、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各项岗位责任制,制订重点林区,关键时期的森林防火措施和扑火预案。 6、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行先进技术,培训 森林防火专 业人员 ,提 高 工作水 平 和业 务 素 质 ,增 强 森林防火职能 意 识 。 7、充分利 用森林防火现 有各种 通 讯 系 统 和设施,管 好 、用好 、精 通 有关森林防火的通 讯 设备 、仪 器 、扑火机具,发挥“四 网 二 化 ”的作用。提 高 预防和扑救能 力。 8、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的各种 报 表 统 计 、统 计 分析 、上 报 、积累和存 档 。 9、协助、配合各乡镇和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10、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一、认真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领导。 二、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落实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 三、组织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四、落实各项制度,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总结工作。 五、组织协调扑救森林火灾,协助政法和有关部门处理火案,追究责任,查清火因和火灾损失。 六、协助抓好森林防火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培养典型,总结交流经验。 七、组织制订森林防火设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八、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文秘职责 1、负责起草全区及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计划、设施规划、实施方案等工作; 2、负责起草森林防火有关文件、报告、请示、汇报、总结和会议材料、各种通知及相关工作; 3、负责有关森林防火会议记录,做好文件收发、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