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原则化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一
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企业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企业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引用原则及有关文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原则化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四
职责1.保卫科负责企业消防安全综合管理
2.其他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总则1.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防止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防止火灾、汇报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参与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3.各单位应常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
4.企业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奉献者或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5.企业安全科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掌握企业重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常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消防设施与否完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火灾防止与救援1.企业各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消防经费纳入安全费用
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局限性或者不合用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2.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生产辅助设施的设计和布局应当符合法规和原则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但采用措施,限期处理
3.消防设施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
未经审核同意或审核不合格德,不应施工建设
4.各单位应对确定的重点消防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巡检,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习两次
5.建立健全消防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