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教师考核措施(试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和发明性,鼓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毕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不停提高素质,同步也为搞好教师职务聘任提供根据,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行措施》和《北京物资学院绩效工资实行方案》,特制定本考核措施
一、考核内容考核要以政治思想体现和业务工作为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完毕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一)政治思想体现:重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重要内容包括: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1)以优良的教风、学风指导教育教学工作;(2)以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看待教学、科研工作;(3)以学生为本,关怀、爱惜学生;(4)以事业大局为重,具有团体精神;(5)积极参与学校和院(系、部)组织开展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积极承担社会工作
(二)额定教学工作:重要考核教师额定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及完毕各项教学工作任务与成绩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行措施》中规定的“教师岗位的职责与履职基本规定”,各类岗位教师需要完毕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如表 1 所示
(三)额定科研工作:重要考核教师额定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水平,包括承担各类科研项目任务完毕状况、刊登研究论文、著作等状况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行措施》中规定的“教师岗位的职责与履职基本规定”,各类岗位教师需要完毕的额定科研工作量如表 2 所示
(四)其他工作:重要考核教师完毕指令性任务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包括超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毕状况、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详细考核内容由有关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