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治评比与监督为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病媒生物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和促进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推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近日,盐城市新区实验学校认真贯彻盐城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评比活动并提供监督意见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检查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制创建达标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检查考核时间及方式:本次检查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30 日结束,检查采取查资料,看现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专家考评打分
三、检查考评依据和范围病媒生物防制检查考评:(一)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国爱卫会印发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等的相关要求
(二)范围:盐城市新区实验学校(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 年 8 月 28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3 年 5 月 9 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 年 11 月 7 日卫生部第 37 号部长令)、《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 号部长令)、《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2006 年 1 月 1 日)以及国家卫生城市传染病检查标准等
四、工作安排(一)灭鼠工作坚持“灭、防、堵、清、查”相结合,抓好重点部位、部门综合防制措施落实科学灭鼠工作
1、时间安排:秋季灭鼠活动于 9 月上旬至 10 月进行;冬季灭鼠活动于 11 月中旬至 12 月进行
2、实施重点(1)准备阶段(10 天左右)校制定秋季灭鼠工作实施计划;开展校区内鼠情本底资料调查;进行灭鼠、防鼠知识培训及动员;做好完善、调整、修缮、清扫毒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