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工程和技术规范 一、总则 1、 工程范围: 本项目为 CCTV 主楼及服务楼幕墙检修系统(擦窗机)设备设计、供应及安装服务项目分包工程,分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按图纸及工程规范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擦窗机供应及安装(含一切辅材及配件): 1.1本分包合同之工作范围应包括以下各项: a. 分包商负责擦窗机的供应、运输到场、就位并安装; b. 擦窗机的型号确定后,分包商负责将设计单位确认的设备基础图提供给发包单位; c. 擦窗机内部电气管线由分包商负责提供、安装;总承包商将擦窗机电源电缆或母线做至擦窗机控制柜处,完成连接、送电工作,由分包商负责后续工作。 d. 分包商负责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e. 分包商负责对发包单位委托的物业操作人员提供培训,以物业操作人员可熟练操作为准。 1.2 分包商负责提供擦窗机的设计、所需所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 1.3 提供可胜任的经工程师及监理 单位认可的工程师到工地 现 场,以监督 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 1.4 提供一切未 包括在 招 标 文 件内但需要为完成整 项擦窗机设计、供应及安装工程之余 下物料/设备。 1.5 按图纸及规范所述之功 能 ,并按国 家 规定及工程师/监理 单位的具 体 要求,设计擦窗机连编 制有关深 化 详 细 图纸及施 工方 案 。在 上 述深 化 图纸及施 工方 案获 得 工程师及设计单位的认可后保证按此 施 工。分包商确认同意 招 标 人所提供之招 标 图纸及设计单位/工程师/监理 单位所审 批 认可之设计文 件/工程洽商/技术文 件,并不能 成为免 除 分包商完全 履 行 合同责任和义 务的依 据 。 1.6 配合总承包商完成混 凝 土 及砌 块 墙内之擦窗机预 留 预 埋 工程。分包商确认已充 分了 解 施 工现 场及工程现 状 ,负责对已 完成的相关工程因 为擦窗机施 工而 - 2 - 导致的修改工程,包括预留孔洞偏差、遗漏及结构偏差的修正。若因分包商消极配合总承包商预留预埋工作而导致其它专业工程之修改,分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修改之费用。 1.7 按设计单位/工程师/监理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认可及批核设计、供应及安装擦窗机设备/材料、管线及一切所须之配件。 1.8 于所有擦窗机设备/材料订货前,分包商应向工程师/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报送其详细的技术资料,获得批准后方可订货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