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武 城 建 〔 2011〕 3 号 市 城 建 委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保 障 性 住 房 质 量 管 理 的 通 知 各 区 建 设 局 、建 管(质监)站,委建 管各 单位,各 建 设 、设 计、设 计审查、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建 设 质量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省住建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 文【2010】234 号 )精神,现就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管工作的认识 保障性住房建 设 是我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 — 2 — 益 , 各 单 位 一 定 要 高 度 重 视 , 充 分 认 识 当 前 做 好 保 障 性 住 房 工 程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 增 强 确 保 保 障 性 住 房 工 程 质 量 的 紧 迫感 和 使 命 感 , 把 加 强 保 障 性 住 房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放 在 重 要 位置 ,认 真 按 照 省 住 建 厅 和 我 委 下 发 的 有 关 加 强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的 一系 列 文 件 精 神 , 进 一 步 明 确 和 细 化 监 管 责 任 , 制 定 针 对 保 障 性 住房 建 设 的 专 项 实 施 方 案 ,认 真 履 行 监 管 职 责 ,确 保 监 管 工 作 到 位 。 二、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 ( 一 ) 建 设 单 位 的 责 任 。 建 立 以 建 设 单 位 为 中 心 , 勘 察 、设 计、施 工 、监 理 及其他有 关 单 位 各 负其责 的 质 量 管 理 责 任 制 ,严格实 行 工 程 质 量 责 任 追究。 建 设 单 位 是保 障 房 建 设 质 量 的 第一责 任 人, 依法承担工 程 质 量 的 全面管 理 责 任 。 在 保 障 房 工 程 建 设中 , 建 设 单 位 应设 立 质 量 管 理 机构, 依法加 强 对 勘 察 、设 计和 施工 质 量 的 过程 控制 , 要 保 证工 程 建 设 的 合理 工 期、造价和 设 计标准。 要 严格按 照 基本建 设 程 序进 行 保 障 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