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较法在司法解释中的运用 一、司法解释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司法解释权是中国最高司法机关的审判权的重要内容, 它是中国 法律制度中比较特殊的一种设计。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可以 就审判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此种解释即称为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在中国近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是人民 法院审理案件解决纷争的重要法律依据。 1 、成文法传统与司法解释 中国属于成文法国家,法律具体化为抽象的一般化的法律规范。 成文法传统下,有其三方面之不足:一是法不能尽。再多的立法均不 能涵盖社会生活之全部,视为有法律之漏洞。 漏洞之补充,可以立法, 可以立法解释,亦可以司法解释。中国法制的建设主要集中在改革开 放以来的二十多年,法律体系正在完善,但缺漏之处还很多。其间的 大量民事纠纷的解决,就是靠司法解释来完成的。二是法不适变。法 律相对稳定,而生活变化不止。法律不适应生活之处日日常存。此种 差异亦需通过一定方法解决。司法解释亦为可行之法。中国改革是全 方位的改革,社会各方面的变化快速而且彻底,法律在制定后三五年 内就被纳入“修订”之立法计划的情况很多。这说明,改革中的社会所 呈现的不稳定性,导致法律的适变性很差。司法解释通过法律适用的2 环节可以对此进行适当的补救。三是法不自明。成文法的抽象和一般 化,文字易生多义,加之各人从不能角度,站在不同立场看待和理解 法律,因而,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 “横看成岭侧成峰” ,保证法律的统 一性和严肃性就成为法律适用的重大课题, 司法解释就是其中有效的 方法之一。我认为,司法解释权的存在是中国法律传统的必然要求, 更是当今中国司法体制下的内要要求。 2 、司法解释的地位与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权, 在指导法院审判实践的价值更为突 出,这是司法解释权存在的最为直接的原因。一司法解释是解决下级 法院审判工作法律适用困难的有效方法。 高级人民法院对特定法律适 用问题产生较大争议,不能作出决定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最高法院认为该问题具有普通指导意义的, 会通过制定司法解释予以 解答,不仅对请示法院而且对其他法院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二司法解 释能有效地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当各地法院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 致,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裁判结果完全不同或者相差太远时,将严重 破坏法制的统一和严肃性。 最高法院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