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模式 第一节 民事诉讼模式概述 一、模式和诉讼模式的涵义 (一)模式的涵义 模式、诉讼模式、民事诉讼模式,虽在许多著述中常见这些词语,但却很少有学者对其予以科学界定。 英国学者戴维 . 郝尔德在论述民主时使用了模式一词,但是用来专指某种理论架构的,并指出,这一架构旨在展现和解释某种民主形式的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基本结构。戴维还将模式置于其他社会关系中,认为公共生活或整套制度的某一方面只有在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中才能得到正确的解释。所以,模式也就是有关政治领域及其确立的经济和社会等诸方面,根本条件的概念和通则所组成的复杂的 " 网状结构 " 。 从戴维先生的论述看,他对模式一词的使用,是集中展现民主所包含的渊源、背景、特征,并在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比较中,分清民主模式与其他制度模式的区别。 模式一词亦有用于法的分类的。例 如 ,有的法学家 在对法律 进 行 分类时,将世 界的法分为: 专业 型 的法、政治型 的法和传 统 型 的法; 也有的法学家 将法分为: 普 遍 型 的法、管 理型 的法和自 治型 的法。 这种用类型 或模式来探 寻 法的特征和作 用,通过 法律 这一特殊 社会现象的一般 化 和抽 象化 ,显 现出其基本的属 性和特征,使我 们 看到了使用模式或类型 的词语,都 能够 表 述我 们 想 要区别的不 同事物 之 间 的属 性 特征。有的法学家 还常将形式、结构与模式视 为同 一意 义。 我们 在研 究 各 国立法时,也常说 : 英美 法系国家 模式、大 陆 法系国家 模式、前 苏 联和东 欧 国家 模式。因 此 ,学者们 对模式一词就作 了不 同 的界定。有的说 模式是指某一系统 结构状态 或过 程 状态 经过 简 化 、抽 象所形成的样 式。 有的说 ,模式是对某类事物 或行 为特征的概括 或抽 象,即 模式通过 揭 示 该 事物 与他事物 的本质 属性 来说 明 或表 明 此 事物 与彼 事物 的差 异 。 (二 )诉讼模式的涵义 在我 国的社会主义市 场 经济建 立后 ,审 判 制度改 革 中许多诉讼法学学者对诉讼模式进 行 了研 究 。从诸多论述看,学者们 对民事诉讼模式和刑 事诉讼模式的研 究 ,多是以英美 法系和大 陆 法系的诉讼模式为基础 所进 行 的探 讨 。我 们 认为对诉讼模式的研 究 亦应 同 其他问 题 的研 究 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