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级诉讼法2 班张文君整理1 民事诉讼法概念比较总汇 执行与履行 执行(狭义):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实现生效法律文书中的给付内容的程序。 履行:债务人按照法律文书规定的内容,自动地履行其义务。(履行是当事人之间的行为)。 1 是否具有强制性不同。执行具有强制性;履行则无。 2 执行既是当事人以及有关单位、个人的活动,也包括法院的活动。履行仅是当事人之间的活动。 3 执行必需依法定的程序进行;履行则无特别要求。 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 一联系 1 都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机组成部份,宗旨都是以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 2 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与基础,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后续与保障。 3 在特定情况下二者又有交叉,如在审判程序进行中,必要时可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而在执行程序中因执行异议,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依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二区别 1 任务不同。 执行程序的任务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审判程序是为了解决民事纠纷,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2 适用范围不同。 执行程序通常只适用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案件。审判程序,还包括非讼案件。 3 包括内容不同。 执行程序由各种执行方式、强制措施组成的单一程序。审判程序则是由多种程序构成。 4 启动原因不同。 执行程序由当事人申请执行或审判组织移送执行,其原因是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审判程序是原告起诉或申请人申请,其原因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 5 基础不同。 执行程序的基础是司法执行权。审判程序的基础是审判权。 三执行程序本身具有相对独立性。 1 经过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并不当然要经过执行程序。 2 执行程序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 四具体来说,二者有以下八点区别 1 民事执行的单向性;审判的多向性,互动性; 2 民事执行的不平等性;审判的平等性; 3 执行主体的主动性;审判主体的中立性; 4 执行的形式化;审判活动的实体判断性; 5 执行的强制性;审判的和平性; 6 执行的职权主义;审判的当事人主义; 0 8 级诉讼法2 班张文君整理2 7 执行的时间、场所、环境不同于审判。 民事执行措施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1 性质不同。 民事执行措施是执行机关在执行程序中采取的主要针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处分手段,具有法定性,程序性和强制性,但他不具有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进行惩罚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