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公司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水利工程建设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已建成工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质量与安全事故。 (3)适用于公司水利工程建设施工Ⅲ级以下的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体系的建设。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2.1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2.1.1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人事部、工会、综合服务公司、设备经营公司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若成员出差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名先后递补)。 2.1.2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公司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领导和协调公司承建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和完成上级机构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公司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传递、处置、报告,及时掌握和了解公司工程承建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