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立法的思考下面是的学前教育立法的思考的论文,欢送各位学前教育毕业的同学借鉴哦
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开展
但无论就数量还是质量而言,学前教育都无法满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开展的需求,并已成为国民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短板”
公平的学前教育时机意味着人生起点的公平,其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在《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即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中,国家已分别制定了《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到目前为止,只有学前教育阶段尚未立法,致使学前教育开展中问题的解决无据可依,严重影响了学龄前儿童安康心智的培养
由于缺乏全国性专门法的标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开展面临着许多亟待破解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
“入园难,入园贵”的现象愈演愈烈,亟须立法标准“入园难,难于考公务员;入园贵,贵过大学收费”
这句顺口溜尽管有些夸张,但说明“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入园难”,说明学前教育开展数量缺乏,开展规模、速度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受教育需求
据统计,xx~xx 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为 47
86%和 56
6%[1],虽逐年有小幅增加,但城乡差距依然宏大,农村学前教育开展尤为欠缺,至今全国仍有 64
4%的农村学龄儿童处于无园可入的状态[2],而且不同地区开展差距较大
截止到 XX 年底,贵州省毕节地区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班)率仅为 13
在我国整个根底教育体系中,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是最低的,其不仅与欧美兴旺国家差距较大,也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入园贵”,反响了优质学前的稀缺,说明目前大多数幼儿园的教育质量难以让人民群众满意
尽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公布了一些相关的行政规定,但由于缺乏统一的上位的学前教育专门法,致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