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 技术导则(试行) 1总则 1.1 为满足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日益增长需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DL/T513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J11-2005) 等有关规程、办法和《江苏省0.4kV-220kV电网建设技术导则》要求,结合江苏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导则。 1. 2 农村中低压配电网是指农村10kV 及以下电网(含农村居民接户线、进户线及计量装置),以下简称农村配网。 1.3 农村配网的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地方政府中心镇、村建设规划,加大农村配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并与上级电网规划相衔接。 1.4 农村配网建设与改造应按照统一规范、可靠适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的要求,积极采用适合国情的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 1.5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配网的建设与改造。 2农村配网建设目标 农村配网建设与改造以提高农村配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节能降耗为目标。经过建设与改造后,农村配网主要运行指标应达到:农村中压电网供电可靠率99.7%及以上,农村居民端电压 2 合格率95%及以上,农村10kV 电网线损率低于6.5%,农村低压电网线损率低于10%。 3农村配网建设主要原则 3.1 用电容量配置 用电容量配置应结合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村中心村镇建设规划,一般按10 年考虑。 3.1.1 农村集中居住区用电容量按照《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的要求配置。建筑面积120 m2及以下,基本配置容量每户8kW;建筑面积在120 m2以上、150 m2及以下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2 kW;建筑面积在150 m2 以上的住宅,基本配置容量每户16 kW。 3.1.2 农村其它非集中居住区居民住户用电容量按照基本配置容量每户不低于8 kW 配置。 3.2 线路路径选择 3.2.1 线路路径应与本地区的农村发展规划相结合,不占或少占农田,以便于机械化耕地。同时,与农业机械化、道路规划等协调配合,以避免迁移线路。 3.2.2在规模较大的集镇,积极推广次干道路向主干道路供电的方式,以解决道路景观与供电线路矛盾相对突出的问题。 3.2.3 路径应尽量短,跨越、转角少,线路应尽可能靠近道路,方便施工、运行和维护,但不得影响道路交通。 3 3.2.4 线路路径应避开易受雨水冲刷的地方,严禁跨越堆放可燃物、爆炸物的场院和仓库。 3.3 10k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