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2008年发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2008年发_第1页
1/6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2008年发_第2页
2/6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2008年发_第3页
3/6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环 发 [2008]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对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运 行 的 监 督 管 理 , 保 证 污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 加 强 对 污 染 源 的 有 效 监 管 , 根 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国 务院对 确需保 留的 行 政审批项目设 立行政许可的 决定》(国 务院令第 412号 )的 规定, 制定本办法 。 第 二条 本办法 所称自 动 监 控 设 施 , 是指在污 染 源 现场安装的 用于监 控 、监 测污 染 排放的 仪器、流量(速)计、污 染 治理 设 施 运 行 记录仪和 数据 采集传输仪器、仪表, 是污 染 防治设 施 的 组成部分。 第 三条 本办法 所称自 动 监 控 设 施 的 运 行 , 是指从事自 动 监 控 设施 操作、维护 和 管 理 , 保 证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的 活动 , 分为 委托给有 资质的 专业化运 行 单位的 社会化运 行 和 排污 单位自 运 行 两种方式。 第 四条 本办法 适用于县级以上重点污 染 源 (包括重点监 控 企业)自 动 监 控 设 施 的 运 行 和 管 理 活动 。 其他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运 行 和 管 理 活动 参照本办法 执行 。 第 五条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运 行 费用由排污 单位承担, 有 条 件的 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 六条 国 家支持鼓励设 施 社会化运 行 服务业的 发 展。 第 七条 国 务院环 境 保 护 行 政主管 部门负责制定污 染 源 自 动 监控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的 规章制度、标准, 地方环 境 保 护 行 政主管 部门负责本辖区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运 行 的 监 督 管 理 。 第二章 设施运行要求 第 八 条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的 选 型 、安 装 、运 行 、审 查 、监 测质 量 控 制 、数 据 采 集 和 联 网 传 输 ,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的 标 准 。 第 九 条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必 须 经 县 级 以 上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管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正 式 投 入 运 行 ...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2008年发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