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_第1页
1/16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_第2页
2/16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_第3页
3/16
1 山西省环保厅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 第 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 规 范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核 定 , 严格 控 制 新 增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 实 现 污 染 减 排 目 标 , 根 据有 关 规 定 , 制 定 本 办 法 。 第 二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标 的 审 核 与 管 理 。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指 国 家 和 我 省 实 施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污 染物 (“十二五”期间为 化学需氧量 、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烟尘、工业粉尘)。 第 三条 新 增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的 建 设 项 目 , 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前, 需按规 定 取得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标 。 ( 一)属于 环境统计工业源调查行业范 围内(《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中采矿业、制 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 生产和 供应业, 3 个门类 39 个行业的 企业)新增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的 建 设 项 目 , 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 由建 设 单位按本 办 法 规 定 向环境保护主 管 部门申请核定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 ( 二)其他行业的 建 设 项 目 , 由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 审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对主要污染物防治及总量控制措施提出要求,暂不需要核 定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 第 四 条 建 设 项 目 所 需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 需 通过 削 减 现 有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予 以 置 换 。 需 要 置 换 的 削 减 量 , 可 通 过 本 企 业 内 部 淘 汰 、 关 闭 、 搬迁 改 造 或 污 染 治 理 等 减 排 措 施 取 得;或 通 过 排 污 权 交 易 方 式从 其 他 污 染 源 淘 汰 、 关 闭 、 搬 迁 改 造 或 污 染 治 理 等 措 施 削 减量 中 予 以 置 换 。 第 五 条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审 核 与 地 区或 企 业 减 排 任 务 完 成...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