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维护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省(自治区) 授权(下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颜成林
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签署本特许经营协议
鉴于: (1 ) 决定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 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 ) 于对 处理厂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研究决定,确定由 公司 (乙方)承担本项目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 术语定义 1
1 术语定义 第1 条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指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处理 能力为每日 立方米,地址为 “本协议”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出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
具体位置如附件4 图中所示
“法律变更” 指: a
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 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 或者 b
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 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 重要的额外条件
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i)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 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i i) 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 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 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
“化学品” 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 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 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 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