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卫发〔〕177 号毕 节 市 卫 生 局 有 关 做 好 中 医 药 一技 之 长 人 员纳 入 乡 村 医 生 管 理 工 作 的 告 知各县(区)卫生局、市中医院:密级★期限紧急程度根据贵州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告知》,为做好本市中医(含民族医,下同)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本局制定了《毕节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行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关系到本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工程实行和处理部分具有一技之长、并有实际本领的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问题,是缓和农村“缺医”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完善中医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提高中医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保证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毕。二、严格管理、程序规范在人员考核、评议、公告、培训等程序上要严格把关,真正把人民群众承认、需要的具有一技之长和实际本领的中医药人员遴选出来,纳入乡村医生队伍,予以他们合法行医资格,服务社会。附件:1 、毕节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行方案2、毕节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3. 贵州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注册申请表 11 月20日毕节市卫生局 11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1毕 节 市 中 医 药 一 技 之 长 人 员 纳 入乡 村医 生 管 理 工 作 实 行 方 案为贯彻贯彻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告知》(黔卫发〔〕 89号),切实做好本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范围各县(区)。二、实行时间11月至4 月。三、实行内容通过临床考核、群众评议、社会公告、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岗前培训等程序,将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专长,临床疗效很好的部分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四、申报条件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应同步具有如下条件:(一)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专长、临床疗效很好;(二)得到当地农村居民承认;(三)8 月5 日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身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