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竞赛制度一、总则: 1、此队规为小学足球队队规
2、此队规为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小组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 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
2、队员必须是在校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准时完毕作业
4、队员由各班主任教师推荐,校足球队教练由小学体育教师担当
三、队员守则: 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四、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状况每周训练三次,训练时间为半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 10 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告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
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看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佳水平
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毕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
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协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代上场
五、惩罚规则 (一)迟到、缺席惩罚 1、训练时,不容许迟到,否则不容许在该场比赛首发
合计迟到 2 次者,停止比赛 1—2 场
合计迟到 3 次者,只容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合计迟到 4 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 1 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状况不能参与或不能准时参与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
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