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应急预案船舶修造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泰州Tfr 海陵适船厂目录1 总则目的为了控制生产现场及其它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可燃助燃气体及化学危险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急性中毒或重大经济损失等突发事故发生,遵照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海陵造船厂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预案实施使应急预案工作协调统一、紧急有序,从而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或消除人员伤亡和各种经济损失的目的。编制依据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1-22 发布)《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J56 号)适■CJ《船舶修造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原船舶修造部冶生[1996]204 号)《氧气安全规程》(船舶修造工业部[88]冶安环字第 856 号)《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 年第 3 号)《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B33/630—2007)本预案适用于船舶修造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船舶修造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市、区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船舶修造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 企业为主,分级响应。船舶修造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现场应急指挥部为主,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省、市、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