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合作协议书土地开发合作协议书 1甲方:乙方:乙方是(地块名称)土地使用权的唯一合法持有者,乙方用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甲方进行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为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开发项目地段、面积、定价
双方合作开发土地的总面积 m
土地四至为:北至,南至,东至,西至
其中,乙方个人所有土地使用权归有亩,土地性质为,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四至为:北至,南至,东至,西至
甲乙双方协议定价为 15 万(人民币)/亩,共计万元
第二条合作方式1、设立项目部双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义下设项目部,具体命名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通过办理合法手续设立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授权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甲方投资人组成,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2、合作模式甲方进行资金投入并全面负责项目筹备及运营,乙方用自有(地块名称)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
在项目结束后,从总收入中收回双方投资,利润按合同约定分成
如有亏损,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
第三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出资时间甲方愿意出资万元,占双方出资额的%
乙方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一致同意土地使用权作价 15 万(人民币)/亩,共计万元,占双方出资额的%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内预付乙方 50 万元人民币土地使用费用(后期结算在乙方投资中扣除),资金到位后,乙方须将用于合作开发地块的'土地中自己具有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土地取得文件及产权证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上述土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清理完毕,并符合开发标准(地面附着物及建筑无赔偿或补偿)
3、因合作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等情况,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