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必备:董、监、高管理工作流程表 序号 事项 执行 重要内容1任职离职 事前准备1、准备董监高的有关材料,详细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申明、提名人申明、履历表、资格证书;董事、监事的详细简历、持股状况、违法违规状况、董秘的详细简历、资格证书等
2、董、监、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与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企业提供其与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阐明和有关资格证书(如合用)3、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规定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深交所报备4、将独立董事的任职有关文献提交深交所进行立案审核
如深交所向企业发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关注函,企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深交所关注意见
如深交所提出异议,则企业不得将其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5、董监高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候选人,应及时将离任后买卖股票状况书面汇报企业,企业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将聘任理由、上述人员离任后买卖股票等状况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汇报,深交所自收到材料 5 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方可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选举6、董监高候选人在股东大会(合计投票制)、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并就其他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状况、与上市企业与否存在利益冲突、与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监高的关系等状况进行阐明
深交所报备7、董事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任职不能超过二届
董监高受聘后一种月内需在律师的见证下重新签订申明和承诺,并将申明和承诺报深交所报备
辞职8、董监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汇报
除下列状况外辞职汇报送达时即生效:(低于法定人数 5 人,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独立董事少于 1/3 或没有会计专业人员),如出现上述状况应二个月内完毕补选
9、辞职汇报中应阐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职务、辞职后与否继续在上市企业任职(如继续任职,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