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为排除各类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火灾隐患,全力遏制群死群伤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各类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不得改变建筑、房屋使用性质,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工业建筑、仓库等建筑内,不得与其他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二、教育培训托管服务场所为混凝土框架、砖混结构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在一至三层;为砖木结构等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在一至二层;严禁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三、与其他部分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且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四、严禁在疏散楼梯、走道、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给电瓶车充电。五、每个房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少于 5 平方米。六、灶间(厨房)等辅助用房与其他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实体墙和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或钢质门)。七、房间与房间、房间与走道、走道与楼梯间的隔墙应使用实体墙并应砌筑楼板底部。八、每层面积不大于 200 平方米,第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50 人时,可设置 1 部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的楼梯间(实体墙和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或钢质门)。设置封闭楼梯确有困难的,与楼梯间相通的门应采用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或钢制门;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楼梯间首层应能直通室外或设置扩大封闭楼梯间。九、面积大于 50 平方米的房间应设置 2 个疏散门。十、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十一、楼梯间、外窗或阳台不得设置防盗窗或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并设置明显标志。十二、应选用 4 公斤及以上的 ABC 干粉灭火器,按每 50 平方米不少于一具进行配置,每个配置点不少于 2 具且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公共部位。十三、应设置简易火灾报警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火灾探测报警器应安装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房间的顶部。十四、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可采用自来水延伸方式改造,每层末端设试水阀,管道应采用管径不少于 15 毫米的镀锌钢管,最不利点水压低于 1 公斤的,应在高处设置不少于 6 吨的消防水箱,有条件的地区,还应统一设置室外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或消防卷盘(配置增压水泵,确保水源、水压稳定,张贴醒目标识,配备足够长度的消防水带,水带内径不小于 19 毫米,喷嘴口径不小于 6 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