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浙江省教育厅2009 年 12 月一、为提高我省学前教育保育和教育质量,规范我省幼儿园设施设备装备和玩教具的配备行为,推进幼儿园建设装备标准化依据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 及 浙 江 省 建 设 厅 《 普 通 幼 儿 园 建 设 标 准 》 ( DB33/1040-2007)、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GB21746-2008)等标准,特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是浙江省各级幼儿园装备的通用试行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中的装备数量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班额 30 人,分三级标准配备。目录中带“()”的为选配。三、提倡各级幼儿园参照本规范内容,就地取材,利用各种无毒、安全卫生的自然物和废旧材料自制教玩具。四、除本规范列出的标准外,幼儿园其它建设与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五、本规范由浙江省教育厅编制。■/■前言1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2 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配备标准活动室卧室(午睡室)卫生间(盥洗室)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2.5.1科学探究室2.5.2美术创意室2.5.3计算机室资料、图书室厨房2.7.1 厨房设置要求2.7.2 厨房设备用具配置要求保健及观察室配置晨检接送室配置洗衣房3信息技术装备设置(选配)计算机教学办配置幼儿园网络闭路电视系统广播系统安全监控系统4户外活动场地及设施要求5教玩具配备目录1 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名称功能设计面积(m2)1 级II 级III 级活动室(每生)1•房屋净咼度不低于 2.8m,以南向或东向为宜。窗台距离地面咼度应为 50-60cm,1.2m 以下为固定窗户或加设栏杆,栏杆间距不超过 11cm,中间不设横栏杆。2.单侧采光的活动室进深不宜超过 6.6m。3•门窗有防蚊蝇设施。两室合用$3$2两室合用$$两室合用$2$卧室(每生)1•一人一席,床间距应便于保教人贝行走。2.不宜在靠近窗户和栏杆的地方安置床铺。卫牛间(每班)盥洗室地面应防滑、易清洗,以利于保持清洁卫生。$12$10$10储藏室(每班)带有抽屉或门的摆放衣物或学具、公共物品的橱柜。$12$9$9大型多功能活动室合班活动、全园集会、表演活动用120适当适当专用活动室基本要求每间 30m21209060规划要求每间 45m218013590资料及教具制作室基本型201612规划型454030保健及观察室基本型181614规划型30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