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确保我省实现“到 2015 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 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 95%”的目标,制定本指南
1 总论 1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的监督管理
2 术语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 已 产生的固体废物数 量 、缩 小 固体废物体积 、减 少 或者消 除 其危险成 分 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 终 置于符 合环境保护规定要 求 的填 埋 场的活动
3 编 制依据 1
1 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 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 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 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 号)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1 年 9 月 28 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