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稿《远离校园欺凌,走向美好明天》 各位同学,大家好,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进行学习交流
我是来自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多年来一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业务
在检察院众多工作中,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等
今天来到这里,是给同学们上一堂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如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是全社会高度关心关注的问题
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并明确提出了“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
检察长也高度重视,亲自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讲授法治课,并多次就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安 全隐 患 ,比如食 物 中毒 、网 络 交友 安 全、交通 事故 、火 灾 火 险 、溺 水 、毒 品 危 害、性侵害等
一旦 碰到了这些 情 况 ,我们要增 强分 辨 能力 ,学会自我保护,学会分 辨 美 与 丑 ,懂 得欣 赏 美 好的事物 ,同时也要知道如何应对丑恶的现象
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制勇敢地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的话,就会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我想先跟大家谈谈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谓刑事责任,简单的说,就是要判刑坐牢
已满 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