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 赛 1 规则:规则是为进行田径运动而设的统一行为准则。 2 裁判法:田径运动中裁判法以及竞赛规则所用的评定运动员或队成绩或名次的具体方法 3 径赛裁判长职责: (1 )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有关竞赛的问题。 (2 )处理有争议的问题时,当裁判员对名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决定最后名次,若对犯规运动员的录取资格及其他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签署意见报总裁判长解决。 (3 )对有关径赛的抗议作出裁决。 (4 )对犯规或有不正当行为、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运动员进行判罚,若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应报总裁判长审定。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使用的黄红牌,应采用塑料薄片或其他轻便材料制成,其规格长1 0 厘米宽 8 厘米。 (5 )认为某项比赛不公允时,有权宣布比赛无效,并作出重赛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 (6 )每项(组)比赛后。立即审核成绩并签名。 (7 )径赛裁判长允许在抗议下比赛。 (8 )径赛裁判长不同意法令决定可作决定。但使用了犯规检测时除外。 5 检录裁判职责 (1 )准时召集运动员点名 (2 )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 (3 )带领运动员到比赛地点,向助理发令员说明情况。 号码布:三个(前 后 裤侧) 钉鞋:可赤脚单脚穿鞋,钉座不超过 1 1 个,尺寸:非塑料钉长不超过 2 5 毫米,最大直径 4 毫米,塑料钉长突出部分 9 毫米。 6 发令员职责 主发令:(1 )负责组织全组的学习,实习,分工等工作 (2 )负责同其他裁判组进行联系。 (3 )法、恩派全组裁判申屠训练场地进行发令实习。 (4 )负责解决运动员起跑时的有关问题。 (5 )执行法令时,有权对犯规运动员发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6 )助理发令员对径赛裁判长负责 发令员职责:在主发令员的领导下,按照分工独立完成发令工作。不担任发令工作时,应协助发令员做好准备工作。 助理发令员职责: (1 )1 号助理发令员负责从引导员处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上的分道情况,将运动员安排到规定的道次上,核实运动员的道次、号码与测号是否准确无误。 (2 )1 号助理发令员必须正确的安排运动员的道次或起跑位置,使运动员在起跑大约3 米的地方排好(如梯形起跑,则在各自起跑线后约 3 米处),完成这项工作后,应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如需重新能起跑,应重新召集运动员。 (3 )2 、3 号助理发令员负责督促运动员脱衣服上道,并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