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 力 安 全 工 器 具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保 证 公 司 员 工 在 生 产 、 作 业 活 动 中 的 人 身 安 全 ,确 保 电 力 安 全 工 器 具 的 安 全 有 效 使 用 , 规 范 电 力 安 全 工 器 具 的 管理,根据《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与存放技术要求》( DL/T1475-2015) 、 《 电 力 安 全 工 器 具 预 防 性 试 验 规 程 》( DL/T1476-2015) 的 有 关 规 定 ,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条 本 规 定 所 称 “电 力 安 全 工 器 具 ”是指为 防 止触电 、灼伤、 坠落、 摔跌等事故, 保 障人 员 人 身 安 全 的 各种专用 工 具 和器 具
第 三条 本 规 定 适用 于公 司 电 力 安 全 工 器 具 的 管 理
第 二章 管 理 职责 第 四条 安 全 监督管 理 部是公 司 安 全 工 器 具 的 归口管 理 部门, 其管 理 职责为 : ( 一 ) 负责编制 公 司 安 全 工 器 具 管 理 制 度
( 二) 负责将安 全 工 器 具 购置 预 算费用 纳入公 司 年度安 全 措施计划统一 安 排
( 三) 负责监督检查安 全 工 器 具 的 购置 、 验 收、 试 验 、 使 用 、保 管 和报废工 作
( 四) 每半年对各部门、 班组、 站的 安 全 工 器 具 进行监督抽查, 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第 五条 安 全 工 器 具 需求 、 使 用 部门管 理 职责: 2 ( 一 ) 负 责 本 部 门 安 全 工 器 具 的 订 购 、配置和报废计划申报
( 二) 组织检查本 部 门 安 全 工 器 具 的 定期试验、保管和使用情况
( 三) 督促本 部 门 班组、站开展安 全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