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试 行 ) 二 0 一五 年 三 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事故定义和级别……………………………1 第三章 事故调查…………………………………… 6 第四章 统计报告……………………………………15 第五章 附则…………………………………………17 - 3 -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了 贯 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第 二条 本规程中的事故定义和级别、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等仅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 三条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 四条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电力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 可 靠 性 分析相 结合 ,全面 评 价安全水 平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实行分级管理。 第 五条 任何 单 位 和个 人对 违 反 本规程的行为 、隐 瞒 电力生产事故或 者 阻 碍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行为 ,有权 向 集 团公司、电监会及其 派 出 机 构 和政 府 有关部门 举 报。 第二章 事故定义和级别 第 六条 电力企 业 发生有下列 情 形 之 一的人身 伤 亡 ,为电力生产人身 事故: (一)员工 从 事与 电力生产有关的工 作 过程中,发生人身 伤 亡 (含 生产性 急 性 中毒 造 成 的人身 伤 亡 ,下同 )的; - 4 - ( 二 ) 员 工 从 事 与 电 力 生 产 有 关 的 工 作 过 程 中 , 发 生 本企 业 负 有 同 等 以 上 责 任 的 交 通 事 故 , 造 成 人 身 伤 亡 的 ; ( 三 ) 在 电 力 生 产 区 域 内 , 外 单 位 人 员 从 事 与 电 力 生 产有 关 的 工 作 过 程 中 , 发 生 本 企 业 负 有 责 任 的 人 身 伤 亡 的 。 第 七条 电 力 生 产 人 身 事 故 的 等 级 划 分 和 标 准 : ( 一 ) 特 大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为 一 次 死 亡 1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