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总 则 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简称电缆线路)的运行是电力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电缆线路运行安全与否,关系到国民经济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加强对电力电缆线路的运行管理,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编制依据:电力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写的
下列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规程: 电缆检修和运行人员
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风电场场长、值长、值班员
本规程适用于站属10KV—35KV 电缆线路
每条电缆线路都要有明确的维护界限,专用户都要有明确的分界
不得出现空白地段
本规程如有与上级规程相抵触,应以上级规程为准
一般规定 1
1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下列规定
1 纸绝缘单芯电缆(铅包、铠装)15 倍电缆外径
2 纸绝缘单芯电缆(铅包、铠装或无铠装)20 倍电缆外径
3 交联聚己烯单芯电缆15 倍电缆外径
4 交联聚己烯三芯电缆10 倍电缆外径
2 不允许将 三芯电缆中 的一芯接 地运行,在 三相系统 中 ,用单芯电缆时 ,三根 单芯电缆之间 距 离 的确定,要结合金 属护层 或外屏 蔽 层 的感 应电压 和由 其 产生的损 耗 ,一相对地击 穿 时 危 及临 相的可 能 性 等 各 种 因 素 全面 考 虑 ,除 了 充 油 和水底 电缆外,单芯电缆的排 列应尽 可 能 组 成 正 三角 形
3 单 芯 电 缆 的 铅 包 只 在 一 端 接 地 时 , 在 铅 包 的 另 一 端 上 的 正 常 感 应 电 压 一 般不 应 超 过 65 伏 , 当 铅 包 正 常 感 应 电 压 超 过 65 伏 , 应 对 易 于 人 身 接 触 的 裸 露 的 铅包 及 长 期 相 连 的 设 备 加 以 适 当 的 屏 蔽 或 采